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仁望 通訊員/汪林豐)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的梅林上沙墓園“私宰肉”事件,又有了新進展。昨日,深圳市檢察院通報稱,1月10日,經市檢察院決定,梅林街道執法隊三中隊負責人馮某、執法隊協管員唐某、林某,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逮捕。
  去年12月24日起,有媒體開始連續報道稱,在梅林上沙墓園,每晚有超過200頭未經衛生部門檢疫的生豬被非法宰殺,數萬斤私宰肉從這裡流向市場,並稱記者舉報後卻發現執法人員撲空,涉嫌有人通風報信。
  市檢察院昨日首次披露案件細節,馮某在接到記者舉報後,一方面向記者介紹情況、燒水泡茶等磨蹭時間,另一方面讓協管員唐某、林某迅速電話聯繫上私宰點,向其通風報信。等執法隊來到私宰點現場時,已是“人去豬空”。
  執法為何撲空?原是“內鬼”報信
  據市檢察院介紹,該私宰點已存在多時並曾多次被投訴舉報,但都能“頑強”生存,雖然曾被執法隊暫扣過私宰生豬的違法工具,卻安穩度過;接到市民投訴後執法隊去巡查,結果卻是“未發現有私宰現象”等。就連媒體記者於去年12月23日凌晨現場舉報,馬上又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私宰點車輛載著生豬和豬肉迅速逃離,執法人員到現場後又是“撲了個空”。
  昨日,市檢察院披露了部分細節:當晚記者現場舉報後,負責該片區的梅林街道執法隊三中隊負責人馮某,不是馬上帶隊去查處,而是一邊將行動計劃通知了協管員唐某等人,一邊故意拖延,通過向記者介紹情況、燒水泡茶等磨蹭時間,以便私宰點能有效撤離。而協管員唐某、林某,均迅速電話聯繫上私宰點,向其通風報信。等執法隊來到私宰點現場時,已是“人去豬空”。
  另據市檢察院介紹,懷疑有人通風報信的消息見報後,心中有鬼的唐某、林某等人甚是緊張,12月24日晚上(被福田檢察院帶走前夜),唐某、林某等人還在一起商量,並想到了一條“對策”:將手機中私宰點聯繫電話的名稱改成了唐某的老婆,分別存為“老婆”、“老唐婆”等。但在檢察機關的調查面前,均被輕鬆識破。
  本是查處私宰點同事說情後竟“關照”
  本是打擊私宰肉的執法者,為何反成了“保護傘”?據辦案檢察官透露,2013年8月,馮某帶隊查處了該私宰點,並扣押了一批私宰的工具。很快,馮某的同事、梅林街道辦的一位司機便過來說情,並要求馮某對該私宰點“多加關照”,對此的回報是,該司機答應在馮某提拔時會幫馮某“說說話”。考慮到同事關係,兼有這種提拔時有人幫忙的期望,自此,馮某對該私宰點睜隻眼閉隻眼,甚至經常在接到市民對該私宰點的投訴後,要來執法時會“提前告知”。
  而協管員唐某、林某,都曾被馮某安排到該私宰點執行過守點任務,均很快被私宰點的小紅包所“搞定”,並答應會“關照”一下。自此,守點任務他們會提前離場、對私宰情況視而不見、回去報告也稱“沒有發現生豬”,對此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該私宰點逐漸在執法隊眼中成了一個真空地帶,執法隊員有時過來轉一下就走,有時就在下麵喝喝茶,甚至還有市民反映稱向執法隊長投訴山上有人夜半殺豬後,執法隊員反而很凶地質問:“你看見了嗎?”
  市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檢察官楊笑瓊表示,徇私情、徇私利,都屬於瀆職的“徇私”情節。瀆職罪中,很多人,都是由於徇私情、徇私利,而將自己推進了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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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兩年查處多起豬肉安全瀆職案
  作為市民餐桌上最常見的菜式之一,豬肉的安全問題,可以說是關乎民生的大問題。然而,近年來,豬肉事件卻屢屢刺痛著公眾的神經,背後不乏監管人員的瀆職存在。據瞭解,近兩年來,深圳市檢察機關根據媒體報道,已經查處了多起瀆職案件。
  2012年4月,媒體報道深圳光明新區某窩點,日產萬斤死豬肉並流入市場。很快,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工作人員潘某等三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立案偵查,並深挖出了背後的受賄行為。現潘某等三人均以被法院作出生效判決。
  2012年10月,媒體曾報道深圳龍華新區觀瀾生豬批發行“檢疫走過場”等。隨後,觀瀾街道動植物防疫檢疫中心12名工作人員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受賄罪立案偵查。現該12名涉案人員均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中有數人已獲判。
  去年10月,深圳檢察機關反瀆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從韶關市南雄等地流入深圳的豬肉中含“瘦肉精”,背後涉嫌有瀆職犯罪線索,於是將線索通報給當地檢察機關,並協助當地檢察機關查處了多名“瘦肉精”事件背後的瀆職人員。  (原標題:燒水泡茶拖住舉報者 通風報信放跑私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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